高春华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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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高春华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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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0 10:17:01  阅读次数:4785 次

编号【2021】第【0783】号


    高春华申请继承(受遗赠)姜军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站前区东晶里5-5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60.61
房屋所有权证号: 10001886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B12号窗口
联系方式:0417-2877848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