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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车景鑫)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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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15:56:40  阅读次数:3825 次

    车景鑫因保管不善,将辽(2018)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23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育新路35-3号4单元39号,建筑面积73.7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车景鑫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