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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刘伟先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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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16:35:26  阅读次数:4719 次

继边字[2019]第000343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刘伟先申请继承被继承人李淑兰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分中心登记大厅(联系电话:395750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老边区锻纺路55号3单元33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面积:71.43㎡,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