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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要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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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14:14:01  阅读次数:21531 次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辽宁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规划总平面图)【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原件】;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原件】 ;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结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