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姜兴成的不动产办理更正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94乙-48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53.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9号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 联系电话2877925。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