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恩贵、李焕芝保管不善,将LB005119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新营路南19号-甲7号,建筑面积336.6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恩贵、李焕芝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