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青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09年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营口国用(2009)第22086号,土地面积62761平方米。 2022年10月19日,经市政府批准,部分解除营口市自然资源局与贵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营国让(合)字【2007】第032号)中的199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贵公司提供相关材料来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