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剑拥因保管不善,将200803003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南湖公寓小区C7-27号,建筑面积130.88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剑拥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