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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苗焕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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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09:33:52  阅读次数:3872 次

     我单位拟对苗焕然的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营口市西市区得胜路北26-25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84.7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岛台不动产登记37号窗口。
联系电话2877813。


西市区人民政府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