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新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您好,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正文

公示公告

关于杨新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 字体:
2023-05-10 14:20:44  阅读次数:1995 次

       我单位拟对杨新晶的不动产权属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营口市西市区新和大街42甲-2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78.6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37号窗口。
联系电话2877813。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