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元因保管不善,将F201303027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4乙-2号,建筑面积为:100.51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庆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