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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王海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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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16:02:54  阅读次数:3944 次


     王海峰因保管不善,将LB1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柳树镇东柳村,建筑面积87.4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志杰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