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编号【2023】第【0254】号
由振东申请继承(受遗赠)由景奎和解茂梅遗留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老边区中心街100-5号1单元70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73.61㎡
产权证编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老边分中心继承科
联系方式:0417-3957562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