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国 李景艳因保管不善,将F2013080265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惠宾路1丙-166号,建筑(宗地)面积62.6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国 李景艳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