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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石东明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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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09:14:12  阅读次数:3801 次

     我单位拟对石东明的不动产办理更正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西市区攀枝花北街25-39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69.9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岛台不动产登记37号窗口
联系电话2877813。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