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因保管不善,将LB5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街锦绣新苑里8#1-6-2,建筑面积73.1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杰 赵维锋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