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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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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11:12:24  阅读次数:3698 次

     李春江因保管不善,将200609017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鸿景佳苑小区6-43号,建筑面积82.94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春江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