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延旭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450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新海大街181-9-4号,建筑面积341.89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裴延旭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