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艳因保管不善,将辽(2017)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86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智发街西25甲-39号,建筑面积44.48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春艳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