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酿酒厂申请注销坐落于营口市站前区欢心理1-1号,面积35850.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营边土国用(93)字第031号】,我中心已于2024年1月4日完成注销登记。因营边土国用(93)字第0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4.7.3条规定,现公告营边土国用(93)字第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