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酿酒厂营边土国用(93)字第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注销公告-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您好,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正文

公示公告

营口市酿酒厂营边土国用(93)字第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 字体:
2024-01-05 16:01:32  阅读次数:3944 次

     营口市酿酒厂申请注销坐落于营口市站前区欢心理1-1号,面积35850.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营边土国用(93)字第031号】,我中心已于2024年1月4日完成注销登记。因营边土国用(93)字第0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4.7.3条规定,现公告营边土国用(93)字第0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