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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魏成家)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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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15:42:20  阅读次数:3460 次


    魏成家因保管不善,将LB19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边城镇三家子村,建筑面积51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成家、王淑杰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