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林因保管不善,将00191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盼盼路南58-3号2单元104号,建筑面积121.40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汉林
202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