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0015】号
李颖华申请继承(受遗赠)张强遗留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老边区渤海大街东86-1号-甲14号
产权证号: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5247号
不动产用途:车库
不动产面积:23.9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老边分中心继承科
联系方式:0417-3957562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