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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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孙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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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14:41:23  阅读次数:3124 次

      孙岩因保管不善,将201010012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镜湖鸣人新苑小区7甲-1,建筑(宗地)面积59.19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岩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