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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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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15:05:32  阅读次数:3191 次

    王伟双、周清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93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南海路南13甲-58号,建筑面积:53.52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伟双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