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浩 李媛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您好,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正文

公示公告

孙明浩 李媛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字体:
2024-03-05 10:40:37  阅读次数:2944 次

      孙明浩 李媛坤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70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富兴园小区5-20号,建筑(宗地)面积93.07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明浩 李媛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