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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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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13:28:54  阅读次数:2953 次

      叶琦因保管不善,将200812006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中天御景华庭小区9-17号,建筑面积:116.87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琦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