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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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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1:04:57  阅读次数:2931 次

     张武、张倩因保管不善,将F201603020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少年宫里13-1号,建筑面积:96.92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武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