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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樊永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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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3:33:20  阅读次数:2866 次
      樊永庆因保管不善,将E072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马市里10-30号,建筑面积84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樊永庆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