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秋明、王维香因保管不善,将辽(2017)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546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东昌街61乙-1单元11号,建筑面积47.5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秋明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