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支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您好,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正文

公示公告

孙支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字体:
2024-04-07 13:51:46  阅读次数:2764 次

      孙支峰因保管不善,将2012050039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小雨嘉园小区2甲-6号,面积为:87.08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孙支峰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