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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郭丽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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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4:32:03  阅读次数:2930 次

      我单位拟对郭丽娟的不动产办理更正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西市区得胜路北56甲-3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69.3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岛台不动产登记37号窗口
联系电话2877813。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