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东哲、刘娟因保管不善,将辽(2017)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020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市府路南1-2-211号,面积为:42.08平方米,用途:公寓。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申东哲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