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波因保管不善,将LB8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铁南东街四栋房里,建筑面积93.39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振波、郭文波
2024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