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艳娟因保管不善,将H00003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少年宫里52-21号,建筑面积84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艳娟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