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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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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14:04:09  阅读次数:166 次

      于凤英因保管不善,将2001988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绿竹里14-7号,建筑面积:96.63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凤英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