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春凤因保管不善,将201007017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辽河大街东25-甲3号,建筑面积:124.7平方米,用途:商业服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春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