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红菊、班耀东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002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新新路北26号1单元90号,建筑面积86.11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红菊、班耀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