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祉孚因保管不善,将LB005712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友谊大街11-1号5单元5号,建筑面积233.94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松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