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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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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10:47:23  阅读次数:2702 次

     刘东升、马琳因保管不善,将辽(2020)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53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辽河大街东64-2号,建筑面积:101.41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东升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