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池因保管不善,将201104026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和平里4-21号,建筑面积:53.1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连池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