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秀娟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26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南海路北9-19号,建筑面积149.56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薛秀娟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