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第【0475】号
古玉春申请继承(受遗赠)丁立权遗留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地址:站前区大庆路23丁-12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32
不动产权证书号:F2014060310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B12号窗口
联系方式:0417-2877848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