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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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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16:46:24  阅读次数:2688 次

    原志因保管不善,将辽(2020)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919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青花大街东6-55号,建筑面积:101.7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原志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