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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李洪星不动产发票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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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15:29:51  阅读次数:2489 次

    
     李洪星因保管不善,将155808号专用收款收据金额:4100元收据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收据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洪星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