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郑素英的不动产办理更正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西市区渤海大街西74甲-49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01.69㎡。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岛台不动产登记37号窗口 联系电话2877813。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