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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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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5:09:39  阅读次数:2446 次
        曹杰因保管不善,将F201304048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和平南里16-51号,建筑面积:62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杰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