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福宪、梁红侠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424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太和北街70-1号2单元68号,建筑面积66.6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福宪、梁红侠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