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岩因保管不善,将辽(2017)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337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中天新城小区10甲-40号,建筑(宗地)面积73.96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岩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