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琳琳因保管不善,将辽(2017)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25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智丰里6-5号,建筑(宗地)面积64.6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琳琳
2024年7月22日